普遍暗示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廣告宣傳中的普遍暗示。早期的廣告宣傳中也有這種暗示,但大多是無意的。由于千篇一律的自吹自擂式的廣告宣傳逐漸缺乏吸引力,有意的普遍暗示便應運而生。當然有些廣告宣傳中運用有意普遍暗示還有其他的原因。例如,香煙是禁止作廣告的,于是煙草商們只好另想方法,而最好的辦法無疑是暗示,所以電視上就出現了“萬寶路的世界”,出現了“吸煙有害健康,某某煙也不例外”這樣的暗示廣告用語。上海的立體聲廣播節目中曾有一個固定的《健牌歌曲》專欄,實際上也是為健牌香煙作暗示的廣告宣傳。此外,只要用心留神一下,普遍暗示現在還有許多其他的用途和方式。街上的小販雇人“敲邊”(假意購買)就是典型的例子。不過,在公共關系領域中,有意的普遍暗示從總體上說還是很不夠的,說明我們影響公眾的自覺性和水平還不高。
(五)有效暗示和無效暗示
暗示有的有效,有的無效,無效的暗示不能說不是暗示。無效暗示是沒有被感受到的暗示。它可能是由于暗示者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暗示對象方面的原因;可能是內容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技術方面的原因。觸犯法律的人發出幫助自己逃避法律追究的暗示而不被暗示對象理睬,主要是由內容引起的無效暗示;而對處在危險邊緣的人發出警告的暗示而不被理睬,則可能是由于方法、技術不當而引起的無效暗示。
有效暗示包括受暗示和反暗示。受暗示顧名思義是能接受和被接受的暗示,反暗示是暗示結果和暗示指向相反的暗示。以上面講的逃避法律追究的暗示來說,它的結果很可能促使暗示對象去向司法部門舉報;一段時間里大眾傳播媒介不斷地介紹和宣傳某種商品,也可能被一部分公眾認為有意暗示人們去購買,產生逆反心理而討厭這種宣傳。由于暗示可能使對象產生逆反心理,所以又產生另一種“反暗示”,即與暗示目的相反的暗示,例如“香煙有害健康,包括某某牌香煙”這類暗示即是。表面上勸告人們某某牌香煙有害而不要買,實際目的正是要利用人們的好奇心理而引誘人們去買。
上面講的五類暗示是互相包容和貫通的。它們的關系女口下
所示:
暗示的性質:有意暗示和無意暗示;
暗示的來源:外界暗示和自我暗示;
暗示的方式:言語暗示和非言語暗示;
暗示的對象:個別暗示和普遍暗示;
暗示的結果:有效暗示和無效暗示。
可見,這樣的歸類有一定的合理性。暗示本身是沒有類型的,但
研究暗示卻可以歸類。 |